關于做好2022級新生專升本核查工作的通知

發布者:成人教育辦公室發布時間:2021-12-31浏覽次數:10


各函授站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41号令)及湖北省教育廳的工作安排,保證我校專科起點升本科學生的學籍狀态正常注冊,請各函授站點在為新生辦理報到入學時做好專升本資格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結果按要求2022325日之前呈報成人教育辦公室。

    一、核查範圍:2022級專升本學生;

    二、原則:前置學曆必須屬于國民教育系列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可查且學生姓名、身份證号碼、出生日期必須完全一緻,如不一緻需提供公安戶籍部門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

    三、核查辦法及項目:通過學生提交的學曆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曆認證報告将核查結果分别填報,

附件12022級專升本新生入學資格通過名單》(函授站點名稱);

附件22022級專升本新生入學資格信息不一緻通過名單》(函授站點名稱);

附件32022級專升本新生入學資格未通過名單》(函授站點名稱);

四、核查信息不一緻需要提供的支撐材料:

1報附件4《金年会成教專升本學生前置學曆資格複查表》(函授站點名稱);

2、專科以上學曆證書複印件及有效身份證複印件

3、專科或以上學曆的《學曆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曆認證報告》複印件

1專科為2001年及以後畢業的學生,在學信網上注冊學信檔案,申請學曆電子注冊備案表。

2專科為2001年及以前畢業的學生,以及無法正常獲取專科學曆電子注冊備案表的畢業證,可以在學信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上申請學曆認證報告。(在線或現場認證均可,湖北學曆認證中咨詢電話027-87266708)。

4如專科階段的姓名或身份證号與專升本報考信息不一緻,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本人頁及戶主頁、縣級及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戶籍證明原件及一式兩份複印件戶籍證明中需要明确更改前後為同一人及更改時間。原則上不受理姓名與身份證号同時更改的情況。

5、如身份證年齡改動超過一歲及以上,需提供上述第234條所要求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出生證明、出生記錄、醫院記錄;公安機關出具證明的經辦人,辦理依據,辦理流程及相關材料。

6、如專科學曆使用的身份信息為軍(士)官證号,報考我校專升本時使用的是居民身份證,除了提供第23所述材料之外,還需提供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頁,退役軍人事務局開具的證明材料或“軍人公民身份号碼登記表”複印件(需加蓋公章),證明材料中需要明确軍(士)官證号和身份證所指為同一人。

7、如專科為國外學曆,除提供第2條件材料之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出具的認證書和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頁。

8、每個學生均需提交一份手寫個人情況說明,說明發生變更時間及原因,個人簽名,加蓋紅手印,寫上個人聯系方式及日期,請參考附件5

另:如姓名或身份證号碼變更發生在前置學曆就讀期間,學生需聯系前置學曆院校做學曆勘誤,無需上報我校。

五、數據填報要求;

各函授站點需按照我部門要求填寫附件,負責核查工作的老師務必須認真核對個人填報的信息,并簽字确認。

1、電子數據

EXCEL表格形式制作,其中的數據為文本格式。所要提交的電子表格如下所示

附件12022級專升本新生入學資格通過名單》(函授站點名稱);

附件22022級專升本新生入學資格信息不一緻通過名單》(函授站點名稱);

附件32022級專升本新生入學資格未通過名單》(函授站點名稱);

附件4《金年会成教專升本學生前置學曆資格複查表》(函授站點名稱);

2紙質數據

如信息不一緻,學生資料均需提供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和電子掃描件

附件12022級專升本新生入學資格通過名單》(函授站點名稱);

附件22022級專升本新生入學資格信息不一緻通過名單》(函授站點名稱);

附件32022級專升本新生入學資格未通過名單》(函授站點名稱);

附件4《金年会成教專升本學生前置學曆資格複查表》(函授站點名稱);

紙質材料需負責人親筆簽名确認并加蓋函授站點公章(與簽協議用章相同)。

3确保數據一次性完整準确上報,不接收補報更改數據,如因數據遲報或誤報導緻工作延誤,責任自負。

六、呈報方式

電子數據,發郵件至:2425241079@qq.com

所有紙質數據須加蓋公章且負責人親筆簽名後以快遞形式(順豐)寄至我院,其他快遞公司因不能送達辦公室故可能延誤數據上報,請謹慎選擇。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道199号金年会洪山校區繼續教育學院成人教育辦公室311

郵編:895165213       收件人:張老師     電話:027-52104250

請各函授站點認真對待專升本入學資格審查工作,如不經核實就上報核查通過且注冊了學籍,後期經我校複查信息不實,前置學曆待查不能通過的,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41号令)學校将取消學生學籍,由此引發的後果函授站點自行解決。根據我校文件《金年会成人高等教育轉專業管理細則(修訂)》的規定,轉專業需在入學首年完成。故前置學曆待查學生入學首年的上半年通過者,下半年方可申請轉專業,如入學首年的下半年通過者,不再受理轉專業申請。如後期發現上報數據與我校複查結果有差異的函授站點,結果亦将納入函授站點綜合管理評價指标。

特此通知。


附件詳見金年会函授群通知



                                                                                                           金年会繼續教育學院成人教育辦公室

                                                                        二〇二一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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